仲介與經紀是兩個職業!
歐美日到澳洲都有一套運動經紀人法律關係,
從佣金,到財務、稅務、公關及法律責任時,都有一整個法源上依據,並且定期審核。
在台灣,
大多都是用
1)信任
2)感情
來執行如此應該被「專業」看待之事,以至於當問題發生時,就會火燒運動員,在形象上大打折扣,那麼,企業品牌為什麼要冒風險與麻煩來往?
又,我國職業認定標準至今也未將「運動經紀人」認定,在經濟部、勞動部上呢?認定標準上是否與時俱進?
台灣最強運動健身代表上市股票為「觀光股」,那麼當計算運動產業經濟發展時,是如何認定?屬運動還是觀光產業?
然而體育署所規劃在狹義運動經紀內容在於,薪資談判、法律、職涯、代言、財務服務。
問題是,上述內容皆非只有主觀信任與情感上專業問題,且這些知識要是與各項非職業、職業運動專業知識交叉後,不是人人夠資格擔任「專業運動經紀人」。
所以一位專業運動經紀人員要懂什麼?
1)法律 包括刑事、民事、仲裁、契約及商業合作模式下的合作眉角⋯等
2)稅務 我國基本稅制、境外、初會⋯
3)公共關係
4)投資與風險管理⋯太多專業知識
以上,還有很多沒有寫出來,但是每個都是一種職業人士啊!
法律關係上,是要將問題制度化,期待我們有為政府及專業立法者可以看見這些問題,有方向制定一個符合我國在運動領域上制度。
現在的體育不是只有生理上的教育,已經是一個世界上風在吹的產業經濟結構!!!叫做「運動產業」。
運動是社會的 Sports/Sport
體育是國家的 Physical Education
我們需要運動發展部會
我們需要體育專法
運動迷都不見了😂😂😂 誰在乎呢?
四年在乎一次體育運動💪Go